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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编制实施办法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12-24 14:36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课程标准编制实施办法

                                                                          2014年9月印发

一、总则

(一)课程标准是规定课程的性质、定位、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的指导性教学文件,是编选教材、组织教学、评价和考核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课程标准的编制是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核心环节,是对课程编制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

(三)课程标准是加强课程建设,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为做好学院课程标准编制工作,制订本办法。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创新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构建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系统化课程为重点,准确把握课程定位,科学制定课程标准,整体优化教学过程,充分发挥课程标准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促进学生的专业成长和素质养成,为培养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急需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课程标准的编制要以国家和行业职业资格标准为依据,以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作为根本任务,课程标准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规格要求,充分反映课程对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培养的基本要求,体现课程教学目标的针对性、教学内容的导向性和教学方法的适用性,体现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课程标准,应根据各自专业特点有所区别,有所侧重,各门课程的标准都要服从专业教学的整体要求。

(二)发展性原则

制定课程标准应紧跟公安工作发展趋势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充分吸收现代警务改革成果和典型实战经验,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注重在保持相对稳定的传统内容基础上,及时吸纳新思想、新知识、新方法、新成果,力求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要注意研究学生身心发展和课程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因材施教。课程标准的制定既要指导学生在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又要考虑学生就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学生就业和工作提供储备性知识和技能。

(三)实践性原则

编制课程标准应立足于公安队伍建设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服务实战为宗旨,以实际需求为导向,通过加强实践教学工作,建立实战牵引、战训衔接”的教学训练体系和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在编制过程中要重视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和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以职业能力为本位设计教学体系,合理分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学时比例,以掌握基本理论、强化应用、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教学重点。教学内容必须符合相应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突出职业能力和素质培养。要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强化职业能力培养,注重职业道德陶冶,为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素质打下坚实基础。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现实与虚拟、课堂与实训场所一体化等方法,重点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向信息技术与新技术手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相结合方向发展,努力做到教学内容与岗位工作、教学方法与工作方式、教学环境与工作氛围相一致,基层怎么战,课堂就怎么教。

四、编制课程标准的依据

(一)教育部和公安部相关文件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社会调研报告

(四)课程任务、人才需求分析与教学分析

(五)年度教学质量评价报告

(六)课程对应的相关执业资格标准

五、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详见课程标准参考格式)

(一)课程性质

(二)课程定位

(三)课程设计思路

(四)课程目标

(五) 教学内容及学时安排

(六)教学方法

(七)教学评价

(八)课程主讲教师和教学团队要求说明

(九)课程教学环境和条件要求

(十)课程建设等级说明

(十一)教学资源的利用

(十二)其他说明

六、编制课程标准的程序

(一)专项调研。各相关课程系(部)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入用人单位开展岗位人才规格要求的专项调研,了解各岗位(群)对课程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形成人才需求分析,课程任务分析与教学分析等专门报告。

(二)编写初稿。在专项调研的基础上,各系(部)组织相关专业带头人、教研科科长以及课程负责人依据调研报告,调整制订课程教学目标,遴选课程教学内容,设计课程改革方案,编写课程标准初稿。

(三)专题研讨。邀请行业专家和相关教师对课程标准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形成课程标准送审稿。

(四)专家审定。召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或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对课程标准送审稿进行审定,确定为试行性课程标准。

(五)组织实施。按照试行性课程标准,配置教学资源,组织课程实施,对课程标准进行过程监控,及时收集、整理实施过程中的评价意见。

(六)修订完善。根据实施评价和反馈的意见建议,对试行课程标准进行滚动修订,不断提高课程标准质量及实施成效。

(七)如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的教学标准,可参照执行;同时积极鼓励警学结合开发课程标准,邀请公安机关领导、业务专家参与编制。

(八)在课程标准执行过程中,因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或公安工作的发展变化需要调整时,各课程负责人可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批准后修订,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备案、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九)课程标准由学院统一印发。

七、编制课程标准的要求

(一)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应编写课程标准;开设的实验、实训和实习课程标准纳入整门课程标准整体编制,其中集中实验实习和实训环节要单独编制相应标准。

(二)课程标准是组织教学的依据,所有课程原则上要先制订课程标准,而后确定教材和进行课程设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备课、授课。为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课程标准一经审定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三)课程标准编制要力求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对课程目标、内容、要求表述的行为动词要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准确,简明扼要,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名词术语规范,结构合理,文本内容符合课程目标。要按照学院的格式规范编制,在体例和质量标准上达到一致要求。

(四)排版要求。页面纸型:A4,纵向;页边距:上、下、左、右边距各2.4厘米;行距:固定值24磅;页码:居中。题目为“宋三黑”,文中一级标题为“五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五号宋体,正文为“五号仿宋”。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课程标准参考格式

 

    

 

《×××》课程标准(宋三号黑体)

(一级标题,五号黑体,二级标题,五号宋体,正文五号仿宋)

课程名称、代码:                                    

总学时数:(理论课学时数:    实践课学时数:  理实一体化教学时数:    )

适用专业:

一、课程性质

1、课程平台:通识通用课、专业课、素质拓展课、必修课、选修课;

2、课程模块:警察职业素质课、公安法律课、警务实战技能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素质拓展课;

3、理论课、实践课、理论和实践一体化课;

二、课程定位

该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作用、课程与职业岗位工作关系、课程对职业素质养成与职业能力培养的作用,以及与前、后续课程的联系等;

三、课程设计思路

以能力目标为指导,基于职业教育(局校合作、学做结合、基于工作过程等)的课程整体开发设计说明;

四、课程基本目标

1、知识目标:

2、职业技能目标:

3、职业素质养成目标:

五、教学内容及学时安排

1、课程主要内容说明

(包括学时安排、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学时分配考虑等,以及针对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素质、能力来选择课程内容的说明);

2、课程组织安排说明

(对课程“教、学、做”于一体、实训和实习环节的设计、教学方式、教学模式和实现途径说明、提供网络教学环境说明);

3、课程教学内容

序号

单元(工作任务模块或实训项目)

教学内容及要求

学习目标

课内学时安排

1











2











3











4








复习、考试


合计学时


4、单独设置的实训课程

实训项目编号

 实验(训)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实验(训)

设计

学时安排
















































复习、考试


总学时


六、教学方法

(教学设计指导思想、组合教学方式……)

七、教学评价

1、期末考核评价及方式

2、教学过程评价

3、集中实训评价(可参照以下表格进行评价)

序号

任务模块

评价目标

评价方式

评价分值




































4、课程成绩形成方式

八、课程主讲教师和教学团队要求说明

九、课程教学环境和条件要求

(设备、场地等)

十、课程建设等级说明

(合格课程、精品课程说明)

十一、教学资源的利用

使用教材:《书名》,编著者,出版社,版别(*年*月,第几版)

实训教材:《书名》,编著者,出版社,版别(*年*月,第几版)

参考书:《书名》,编著者,出版社,版别(*年*月,第几版)

多媒体资源:

实验(训)室利用:

校外基地利用:

十二、其他说明

编制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教研科审核人:

系(部)负责人: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课程标准参考格式

 

《×××》课程标准(宋三号黑体)

(一级标题,五号黑体,二级标题,五号宋体,正文五号仿宋)

课程名称、代码:                                    

总学时数:(理论课学时数:    实践课学时数:  理实一体化教学时数:    )

适用专业:

一、课程性质

1、课程平台:通识通用课、专业课、素质拓展课、必修课、选修课;

2、课程模块:警察职业素质课、公安法律课、警务实战技能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素质拓展课;

3、理论课、实践课、理论和实践一体化课;

二、课程定位

该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作用、课程与职业岗位工作关系、课程对职业素质养成与职业能力培养的作用,以及与前、后续课程的联系等;

三、课程设计思路

以能力目标为指导,基于职业教育(局校合作、学做结合、基于工作过程等)的课程整体开发设计说明;

四、课程基本目标

1、知识目标:

2、职业技能目标:

3、职业素质养成目标:

五、教学内容及学时安排

1、课程主要内容说明

(包括学时安排、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学时分配考虑等,以及针对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素质、能力来选择课程内容的说明);

2、课程组织安排说明

(对课程“教、学、做”于一体、实训和实习环节的设计、教学方式、教学模式和实现途径说明、提供网络教学环境说明);

3、课程教学内容

序号

单元(工作任务模块或实训项目)

教学内容及要求

学习目标

课内学时安排

1











2











3











4








复习、考试


合计学时


4、单独设置的实训课程

实训项目编号

 实验(训)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实验(训)

设计

学时安排
















































复习、考试


总学时


六、教学方法

(教学设计指导思想、组合教学方式……)

七、教学评价

1、期末考核评价及方式

2、教学过程评价

3、集中实训评价(可参照以下表格进行评价)

序号

任务模块

评价目标

评价方式

评价分值




































4、课程成绩形成方式

八、课程主讲教师和教学团队要求说明

九、课程教学环境和条件要求

(设备、场地等)

十、课程建设等级说明

(合格课程、精品课程说明)

十一、教学资源的利用

使用教材:《书名》,编著者,出版社,版别(*年*月,第几版)

实训教材:《书名》,编著者,出版社,版别(*年*月,第几版)

参考书:《书名》,编著者,出版社,版别(*年*月,第几版)

多媒体资源:

实验(训)室利用:

校外基地利用:

十二、其他说明

编制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教研科审核人:

系(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