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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教学管理制度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课程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5-10-30 11:17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关于组织学习教学管理制度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全体专兼职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提升教师队伍数字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同时确保学院新印发的教学管理制度有效落地执行,现将组织全院教师学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与安排

本次学习活动分为两个部分,请各位教师统筹安排时间,按要求完成。

(一)新印发教学管理制度学习

各教学单位需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学院新印发的系列教学管理制度,重点学习《甘肃警察学院教学工作规程》《甘肃警察学院听课管理规定》《甘肃警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甘肃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甘肃警察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甘肃警察学院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甘肃警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等。

各教学单位需在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制度集中学习与解读,确保每位教师熟知教学管理要求与行为规范。

(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课程学习

全体专兼职教师须于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甘肃省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完成至少一门教师研修课程的学习,并取得平台认证的学时证书。(甘肃高等教育智慧平台网址:https://higher.gs.smartedu.cn

推荐课程方向:教育教学理论创新与实践数字素养与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实施新形态教材与教学方法改革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技能提升

二、组织实施

(一)制度学习组织: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需牵头组织本单位集体学习、研讨与答疑活动,确保新制度理解到位、执行准确。

(二)平台学习支持: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协助解决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三)学习过程管理:各教学单位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了解本单位教师学习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三、考核与认证

(一)制度学习考核:各教学单位需通过适当形式检验教师对制度的掌握程度,并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学习情况总结报送教务处。

(二)平台学习认证:教师完成平台课程学习后,须将平台生成的学时证书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单位备案。各教学单位于20251218日前将本单位教师学习完成情况统计表报送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学习活动,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全体专兼职教师按时保质完成学习任务,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与制度执行力,推动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0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