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教学管理制度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课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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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教学管理制度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全体专兼职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提升教师队伍数字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同时确保学院新印发的教学管理制度有效落地执行,现将组织全院教师学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与安排
本次学习活动分为两个部分,请各位教师统筹安排时间,按要求完成。
(一)新印发教学管理制度学习
各教学单位需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学院新印发的系列教学管理制度,重点学习:《甘肃警察学院教学工作规程》《甘肃警察学院听课管理规定》《甘肃警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甘肃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甘肃警察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甘肃警察学院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甘肃警察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等。
各教学单位需在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制度集中学习与解读,确保每位教师熟知教学管理要求与行为规范。
(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课程学习
全体专兼职教师须于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甘肃省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完成至少一门教师研修课程的学习,并取得平台认证的学时证书。(甘肃高等教育智慧平台网址:https://higher.gs.smartedu.cn)
推荐课程方向:教育教学理论创新与实践,数字素养与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实施,新形态教材与教学方法改革,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技能提升。
二、组织实施
(一)制度学习组织: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需牵头组织本单位集体学习、研讨与答疑活动,确保新制度理解到位、执行准确。
(二)平台学习支持: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协助解决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三)学习过程管理:各教学单位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了解本单位教师学习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三、考核与认证
(一)制度学习考核:各教学单位需通过适当形式检验教师对制度的掌握程度,并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学习情况总结报送教务处。
(二)平台学习认证:教师完成平台课程学习后,须将平台生成的学时证书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单位备案。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2月18日前将本单位教师学习完成情况统计表报送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学习活动,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全体专兼职教师按时保质完成学习任务,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与制度执行力,推动学院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