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级(14大队)学生进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甘警院教[2017]4号
各有关系(部)、学生处14大队: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2014级(14大队)有176人17门课程考试不及格、5人考试作弊、1人旷考。因2014级学生实习返校后进行入警考试复习,故他们的补考工作安排本学期进行。根据学院《学生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规定》,对 2014级学生的《民法》、《侦查措施与策略》、《痕迹检验技术》、《刑事案件侦查》、《刑事侦查》、《禁毒法规》、《毒品案件侦查》、《毒品检验与鉴定》、《汽车构造与安全使用》、《治安案件查处》、《公共安全管理》、《行业与场所治安管理》、《治安管理》、《交通工程与控制》、《数据库系统与安全应用》、《Inter技术与应用》等16门课程组织补考(名单见附件2)。考试作弊和旷考的学生不予参加正常补考,只予参加毕业前补考(学生名单见附件2)。
一、时间安排。2017年4月5日至4月10日为补考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请学生处14大队负责通知补考学生认真复习备考,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参加考试的学生请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有2门以上需要补考的学生请自行与任课教师及系(部)联系安排具体考试时间。
二、请有关系(部)组织老师做好补考试卷的命题组卷工作。试题内容要难易适中,不得用原考题进行补考,并安排好监考人员。
三、考试结束后,请有关系(部)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阅卷,并于4月18日前将补考成绩报送教务处(补考成绩报“及格”或“不及格”,缓考成绩按正常考试对待)。
教务处
2017年3月24日